亲爱的读者,我们继续刊载由《美国参考》翻译的《美国文学纲要》修订本,每周一期,希望能够帮助您加深对美国文学的了解。
第二章 民主渊源与独立战争时期的作家(1776–1820)之二
美国的启蒙
18世纪的美国启蒙运动的标志是,强调理性而非传统,强调科学研究而非不加质疑的宗教信条,强调代议制政府而非君主制。启蒙思想家和作家宣扬的理想是:公正、自由和平等是人的天赋权利。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7-1790)
被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称为美国“第一位伟大学者”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正是启蒙时代追求人类理性的体现。脚踏实地却富有理想的富兰克林是一位勤奋而成就非凡的知识分子,他在其著名的《自传》(Autobiography)中记录了他的早年生活。身为作家、印刷商、出版商、科学家、慈善家和外交家的他是当时最享盛名和最受敬重的平民。他是美国第一个自我奋斗成功的伟人,一个出生在贵族时代的具有民主思想的穷人,为冲破时代的束缚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富兰克林是第二代移民。他的清教徒父亲是一位蜡烛制作工,于1683年从英国来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富兰克林的生活从多方面显示了启蒙运动对一个天资聪颖的人所产生的影响。他自学成才,熟读约翰•洛克(John Locke)、洛德•沙夫茨伯里(Lord Shaftesbury)、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其他启蒙作家的著作,从中学会将理性运用于自己的生活并与传统分道扬镳,因为他感到这种传统——特别是守旧的清教徒传统——严重束缚了他的思想。
富兰克林年轻时自学多种语言,博览群书,并练习就公众关心的事情撰写文章。在从波士顿搬迁到费城时,他的教育程度已堪与上流社会人士相比;他同时还有清教徒特具的勤奋认真的工作态度、不断自审的能力以及自我改善的愿望。这些品质最终为他带来了财富、尊重和荣耀。富兰克林从来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他通过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见解并开创别具美国特色的“自助丛书”努力帮助其他普通人取得成功。
富兰克林从1732年开始出版延续多年的《穷理查年鉴》(Poor Richard’s Almanack),该出版物不仅为他带来财富,还使他名扬各殖民地。在这部充满实用的鼓励、忠告与事实信息的年鉴中,亚伯拉罕老爸(Father Abraham)和穷理查等滑稽人物以精辟、生动的格言劝诫读者。在起始于《年鉴》的《财富之路》(The Way to Wealth) 中,亚伯拉罕老爸——一个普通而仪表整洁的白发老头——大段引用了穷理查的话。他说:“聪明人一点即明(A Word to the Wise is enough);自助者天助(God helps them that help themselves);早睡早起使人健康、富有和聪明(Early to Bed, and early to rise, makes a Man healthy, wealthy, and wise)。”穷理查是一个心理学家,他的名言是:勤劳可让你偿清债务,而绝望只会使债务更沉重(Industry pays Debts, while Despair encreaseth them)。他总是劝人勤奋工作:“勤奋是幸运之母。”(Diligence is the Mother of Good Luck)。 他忠告人们不要偷懒,因为“今天拥有一个胜似明天拥有两个”(One To-day is worth two tomorrow)”。他有时编撰轶事来阐明他的观点:“细小疏忽会酿成大祸……为一颗钉子丢了马蹄铁,为一只马蹄铁丢了马,为一匹马失去一名骑士,因为骑士被敌人追上和杀害,而起因只是一颗马蹄钉。”富兰克林是善于用精辟的语言概括道德要义的天才,如“用以维持一项恶习的开支能够抚养两个孩子(What maintains one Vice, would bring up two Children)、小漏不补会沉大船(A small leak will sink a great Ship)和“愚者设席,智者赴宴(Fools make Feasts, and wise Men eat them)”等。
富兰克林的《自传》(Autobiography)也有一部分属于“自助”书性质。这部为告诫自己的儿子而撰写的书只涵盖他的早年阶段,其中最著名的章节描述他实现自我完善的科学方法。他列出13项美德:节制、沉默、秩序、决断、节俭、勤勉、诚恳、公正、适度、清洁、安祥、贞节和谦恭。然后用箴言对每一项加以说明。例如,说明“节制”的箴言是:“食不过饱,酒不入醉(Eat not to Dullness. Drink not to Elevation.)。”作为一位注重实际的科学家,富兰克林拿自己做试验对象来测试达到“完美”的方法。
为了培养良好习惯,富兰克林发明了可重复使用的日历记录本,他每周努力培养某一项美德,同时用黑点记录过失。他的理论可以说是早期的行为心理学,而他的系统记录方法则开辟了现代行为矫正学的先河。他的自我完善努力把人可以臻于完善的启蒙思想与清教徒的自省习惯融为一体。
富兰克林很早就意识到,写文章是传播思想的最佳方式,因此他努力完善自己流畅的散文风格——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手段。他告诫说:“写作要有文采,讲话却要通俗(Write with the learned. Pronounce with the vulgar)。”作为一名科学家,他遵循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1667年提出的标准,采用“近距离、直率、自然的表达方式;从正面阐述,意思清楚,不矫揉造作,尽量做到如数学那样简朴。”
富兰克林不为其财富和盛名所累,从未放弃他的民主追求;他是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的一位重要人物,并在晚年担任一个反奴隶制协会的会长。他生前所作的最后努力之一是提倡全民公共教育。
另一位启蒙时期的作者是赫克托•圣约翰•克雷弗克(Hector St. John de Crèvecoeur), 他的《美国农人书简》(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1782年) 以热情洋溢的语言向欧洲人介绍了美国的和平生活、致富机会与人们的自豪感。克雷弗克既非美国人也非农夫,而是独立战争前在纽约市郊拥有一座种植园的法国贵族。他在12封书信中热情赞扬殖民地人民的勤劳、宽容和殖民地与日俱增的繁荣,把美国描绘成农人的天堂——这一愿景后来鼓舞了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拉尔夫•沃尔多•埃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以及直至今日的许多其他作家。
对于美国和美国人的新个性,克雷弗克是最早建立起一种成熟看法的欧洲人,他也是第一个描述美国“熔炉”特征的人,在一段著名的文字中,他问道:
美利坚人——这一新民族——到底是什么人?他可能是欧洲人,也可能是欧洲人的后裔,因此,是你在任何其他国家找不到的奇异的混血人。我可以向你指出一个家庭,祖父是英国人,妻子是荷兰人,儿子娶了一位法国妻子,其四个儿子娶了来自四个不同国家的妻子……在这里,来自各国的人们融合成一个新的种族,终有一天,他们付出的辛劳以及他们的后代将给世界带来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