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我们继续刊载由《美国参考》翻译的《美国文学纲要》修订本,每周一期,希望能够帮助您加深对美国文学的了解。
第二章 民主渊源与独立战争时期的作家(1776–1820)之一
艰苦卓绝的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是现代史上第一次以独立为诉求的反抗殖民大国(英国)的战争。在当时许多人看来,独立战争的胜利犹如美利坚及其人民注定强盛的天启。军事胜利激发了对全新的美国文学的民族期盼。但是,除了出色的政论文之外,在独立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鲜有重大作品问世。
美国的书籍在英国受到苛刻评价。美国人痛苦地认识到,他们过度依赖英国文学的形式。于是,寻找本土文学成为全民族的热切期盼。正如一位美国杂志编辑在大约1816年间写道:“依赖是一种充满耻辱的堕落,而如果在思想上我们本可以有自己的创造还去依赖外国,那就是给懒惰的罪恶更添上了愚蠢的懦弱。”
与军事革命不同,文化革命不可能成功地强力推行,一种新文化必须从共同体验的土壤中生长。它是人民心声的表达,来自逐渐积累起来的新感受和丰富经历。事实上,美国经过50年的历史沉淀后才赢得文化上的独立并产生第一代伟大的作家,如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詹姆斯·费尼莫·库珀(James Fenimore Cooper)、拉尔夫·沃尔多·埃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和埃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等。美国文学走向独立的步履缓慢,其原因包括:与英国藕断丝连的关系、对英国文学或古典文学形式的过度模仿,以及阻碍出版发行的困难的经济和政治条件。
独立战争时期的作家,尽管有真切的爱国心,但自信不足,无法为自己的美国感受找到一个植根之处。这一代的殖民地作家出生于英国,是在英国长大成人的英国公民,已养成英国人的思维习惯,其衣着和行为举止都是英国式的。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也都是英国人(或欧洲人)。此外,美国作家对文学时尚的了解仍滞后于英国同行,而这一时间差加剧了美国作家的模仿行为。例如,成名的英国新古典主义作家50年后仍然在北美受到热切的模仿,其中包括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理查德·斯梯尔(Richard Steele)、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奥利弗·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和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
另外,创建一个新国家带来的激动人心的挑战吸引了有聪明才智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去从事政治、法律和外交等行业,这些事业带来荣耀、赞誉和经济保障,而写作则是得不偿失。脱离英国后,美国作家失去了现代化的出版商,没有读者,也不享有适当的法律保护。编辑协助以及作品的发行和推介等都还刚刚起步。
在1825年以前,大多数美国作家付钱给印刷商出版他们的作品。显然,只有有闲和有钱的人才有机会致力于写作,如华盛顿·欧文和纽约尼克博克派(New York Knickerbocker)的作家们、以及被称为“哈特福德的才子们”(Hartford Wits)的那些康涅狄格州诗人。唯一例外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虽然出身贫穷,但他经营的是印刷业,因此得以出版自己的作品。
更具代表性的是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Charles Brockden Brown)。他是第一位尝试靠写作为生的美国作家,著有几部颇有吸引力的哥特式浪漫小说,但是他短暂的一生在穷困潦倒中结束。
另一个问题是缺少读者群。为数不多的有高雅趣味的美国读者想要阅读的是欧洲著名作家的作品,部分原因是这些生活在过去的殖民地的人对其往日的统治者过份敬仰。考虑到美国作家作品质量较差,这种对英国作家作品的偏好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这种偏好剥夺了美国作家的读者,使美国作家的处境更加困难。当时只有新闻业提供稿酬,而读者大众要看的是轻松、易懂的诗词以及与当时人们关注的议题有关的短文,而非长篇或实验性的作品。

没有健全的版权法也许是文学创作停滞不前最显而易见的原因。盗版印刷英国畅销作者的美国印刷商不愿掏钱印刷默默无闻的美国作家的作品,这不难理解。未经授权重印外国书籍最初被视作为殖民地提供的一项服务,也为像富兰克林这样的印刷商提供了利润来源——他们通过重印古典作品和欧洲名著来教育美国公众。
美国各地印刷商纷纷效仿富兰克林的做法,当时有许多广为人知的盗版例子。一位重要的美国出版商马修·凯里(Matthew Carey)付钱给伦敦一位代理人——应当说是文学间谍——要他将未装订的书籍散页(甚至印刷清样)复制,交付可在一个月内驶抵美国的快船托带。凯里手下的人则出海迎接进港的船只,并迅速将盗版图书付印。他们让排字工把书划分为几个部分,昼夜不停地轮班印刷。这样一本盗版的英国书籍可以在一天内重印完毕,并以几乎与在英国同样快的速度被送到美国书店的书架上出售。
由于有版权的进口版本价格较贵,无法与盗版书竞争,因此这种混乱状况既伤害了瓦尔特·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和查尔斯·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这样的外国作家,也伤害了美国作家。就外国作家而言,他们至少已经得到原出版商支付的稿酬并成为知名作家,而像詹姆斯·费尼莫·库珀这样的美国作家则不仅得不到他们应得的报酬,而且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作品在自己的鼻子底下被盗窃。库珀的成名作《间谍》(The Spy,1821)在其问世后一个月内就遭四个不同的出版商盗版印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790年实施的允许盗版的版权法反映了民族主义的情绪。这部由美国伟大的词典编撰人诺厄·韦伯斯特(Noah Webster)起草的法律只保护美国作家的作品,因为当时人们认为,英国作家应另觅门路保护其作品。
尽管这项法律有瑕疵,但早期的出版商没有人愿意改变它,因为该法使他们有利可图。盗版使独立战争时期的第一代美国作家食不果腹;因此毫不奇怪,他们之后的一代作家创作出的值得称道的作品更少。盗版最猖獗的1815年也正是美国文学创作的低潮时期。然而,在这个新生国家建国后的前50年,大量供应的廉价盗版外国书籍和古典作品确实起到了教育美国人——包括第一批大作家——的作用,这批作家的作品于1825年左右开始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