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分享歌曲判罚百万引发争议

2007年托马斯被判侵犯版权  (照片:美联社)
2007年托马斯被判侵犯版权 (照片:美联社)

明尼苏达州一位四个孩子的母亲托马斯(Jammie Thomas-Rasset)近日被联邦法庭陪审团判罚150万美元,原因是她非法下载并在共享网络Kazaa上分享了受版权保护的24首歌曲。也就是说,托马斯的罚金按每首歌曲算的话是每首62500元。而在iTune上付费下载的话,每首歌仅仅是99美分,24首歌总共不到24美元。

裁决一出,关注此项案子的各方纷纷发表不同看法,舆论也迅速作出报道。这已经是陪审团第三次对托马斯侵犯版权案做出判决了。托马斯侵犯版权案的起诉经过很有戏剧性。早在2005年的时候,原告美国唱片协会(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简称RIAA)已经致函给托马斯,要求她立刻停止(Cease and desist)在网上分享受版权保护的歌曲,否则将被起诉,被托马斯拒绝了。在此情况下,代表大唱片公司的美国唱片协会将托马斯告到了联邦法庭,指她在网上分享了1702首歌,后来原告将数字减少到24首。2007年10月4日陪审团裁决托马斯侵权,判罚22.2万美元。托马斯的律师发现陪审团的裁决有错误的地方,结果法官下令重审。

在第二次开庭之前,托马斯的辩护律师辞去不干了。此时,有哈佛法学院神童之誉的年轻律师卡马拉(Kiwi Camara)主动提出为托马斯免费辩护,为该案引起舆论关注。卡马拉出生于马尼拉,幼时随父母移居美国,17岁时被哈佛法学院录取,成为该学院最年轻的学生;他在担任托马斯辩护律师的时候,只有24岁。2009年6月陪审团再次裁决托马斯侵权,这次将罚金提高到192万,是第一次罚金的八倍,引起舆论大哗。托马斯提出抗辩,认为罚金高得离谱,主审法官戴维斯(Michael J. Davis)在2010年1月将罚金数额减低到54000美元,称192万罚金是“可怕的和令人震惊的”。数天后,原告提出解决方案,只要托马斯拿出25000元的罚金并认罪就行了,但被拒绝。法官任命了一位特别人员(special master)负责双方的沟通,但沟通没有成功,托马斯的律师提出上诉。2010年11月4日,陪审团又一次裁决托马斯侵权,此次判罚金额150万。

代表美国唱片协会的律师们进入法院  (照片:美联社)
代表美国唱片协会的律师们进入法院 (照片:美联社)

对于第三次的法庭裁决,美国唱片协会发表声明表示欢迎说“三次法庭判决明确表明托马斯是明知故犯,我们希望她能够接受裁决。”但这一次托马斯还是表示不服,决定继续上诉。在各大网站的相关新闻下,有成千上万的读者跟贴评论,对这个案子发表看法。

托马斯侵权案之所以引起公众舆论如此大的关注,关键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普及,从网上下载以及分享歌曲变得越来越方便,而数以百万计的音乐爱好者不花钱地从网上下载歌曲,严重威胁到靠出售歌曲为生的各大唱片公司。早在1999年的时候,美国唱片协会就曾起诉以分享音乐为主的新网络公司Napster.com,当时的争论焦点一是传统工业凭借其强大的实力试图压制新兴技术的发展;二是唱片业的利润太高,新技术的出现,可以使唱片的价格大幅下降。但美国唱片协会反驳说,如果客户觉得商品的价格过高,他们可以决定不买,但不能侵犯著作权。美国唱片协会以全球钻石价格为例,指出钻石行业被国际卡特尔控制,钻石的市场价格远远高过实际价值,如果按照Napster的逻辑,偷钻石便是有理的了。最后Napster同意支付2600万给音乐公司了结诉讼。此次托马斯被美国唱片协会起诉,其实是当年Napster案的继续,只不过这次是以个人为起诉对象。当年支持Napster的乐迷,看到托马斯被起诉,再一次引起他们对各大唱片公司的不满,他们将托马斯视为对抗大企业的英雄,这也是托马斯不肯认输的动力之一。

卡马拉在代表托马斯宣布上诉时,信心十足地说 “战斗仍在继续”。可以预计的是,假使托马斯赢得了下一个回合的胜利,美国唱片协会也一定会提出上诉。考虑到美国司法程序的冗长,这个案子很可能拖个十年八年。有人笑说,150万美元的罚款可以供托马斯的四个孩子读完法学院,到那时,她的子女就可以成为她的律师继续打这场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