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努力捍卫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酷儿和间性者等性别多样性群体(LGBTQI+)的权利,属于美国更为广泛的维护少数群体利益的传统。
这一传统始于尤利塞斯·格兰特(Ulysses S. Grant)总统将《1871年民权法案》签署为法律之时。当时提出这项法案是为了保护美国非洲裔免受白人种族主义组织三K党(Ku Klux Klan)的攻击,现在被公认为全世界第一个为维护一个社会群体整体权利制定的立法。
20世纪初,随着工业化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前往城市地区,LGBTQI+群体开始在美国各地的都市地区形成。
1924年,社会活动家亨利·格贝尔(Henry Gerber)在芝加哥成立人权协会(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成为全国最早的著名男同性恋维权团体。1951年,第一个全国性男同性恋维权组织the 玛特欣协会(Mattachine Society) 成立,随后女同性恋维权组织比利蒂斯传承者(Daughters of Bilitis) 于1955年诞生。
1962年,伊利诺伊(Illinois)成为美国第一个将成年人在私人场所自愿发生的同性性行为(same-sex conduct)予以合法化的州。
1969年6月28日发生了石墙起义(Stonewall Uprising) ,原来由一个规模相对较小的社会活动家群体发起的活动得到广泛扩展,成为保护LGBTQI+权利运动的一个转折点。

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删除。1979年10月14日举行的“全国维护同性恋权利华盛顿大游行”(National March on Washington for Lesbian and Gay Rights) 吸引了约75,000名LGBTI民众及异性恋盟友参加,从此 LGBTI群体的权利被确认为全国性问题。
过去30年来,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逐渐认识到,他们认识的许多人,包括邻居、同事、朋友和家人都属于LGBTQI+群体,同时美国电视和影片也相继塑造了LGBTQI+群体的正面形象,从而激发了对LGBTI群体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可,他/她们作为美国公民的平等权利得到了更多的支持。
最近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 ,绝大多数较年轻的美国人尤其支持LGBTQI+群体的权利。
如今,根据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于2015年6月26日宣布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同性婚姻在全美国均属合法。美国最高法院在那一天裁定,美国所有的51个州都必须为同性婚姻办理登记手续,也必须承认在其他各州登记的同性婚姻关系。
本文前一个版本于2021年6月1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