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一所中学,不久前收到了两本51年前借出的图书,与此同时,还收到了一千元的支票。
寄回这两本书的是该校以前的一名学生。他在信中解释说,当年他随父母搬家去了其它的州,那两本书被不小心放到了搬运箱中,以后就一直躺在了箱子里,直到不久之前才被发现,已经过了五十年。他现在将书寄回,并补上应缴逾期罚款,按每天2分钱计算,应该是745元,另外加上255元作为附加费,一共是1000元。
看了这条新闻,我内心甚为惭愧。我有一个习惯,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要去当地图书馆办一张借阅卡。尽管现在互联网发达了,大量的资料都可以在网上看到,但从小养成的看书习惯还是没有办法改掉,总是觉得拿本书在手上看的感觉与网上看书不一样。
公共图书馆的运作经费,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负担的,而借阅图书逾期则有罚款,罚款的数目一般不大,多为几分钱一天,音像资料则多一些,不过也就几角钱。我借了书后,很多时常常忘了还,等到再借新书的时候,电脑上就会显示逾期没有还的书的数目以及罚款数,但并不会要求读者付清罚款再借。不论你有否还清,书总是照借不误。我就借了再说,罚款就一直在那里放着,心想以后可以一起付。等到搬家到另外一个地方,没有机会再去借书,罚款也就不了了之了。
仔细想来,这些罚款的数目虽然不大,但毕竟是一种规定,是否遵守规定,显示出每一个人的素质高下。在这一点上,我是大大不如那位51年后自动还书及交还罚款的读者的。当然,图书馆是不会追究这些小钱的,我也不记得究竟欠哪些图书馆多少罚款了,于是通过红十字会捐了一笔款给海地灾民,算是弥补自己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