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在一次联合国大会上制定的《北京行动纲要》(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确定了增强妇女权益的议程,并列出了12个令人关切的关键领域。在北京妇女大会召开20年后,ShareAmerica将评估在每个领域所取得的全球性进展。本文着重于探讨妇女的人权问题。
妇女的人权运动已超出了19世纪和20世纪争取选举权的运动的范畴,发展成来自不同的地区及文化背景的妇女争取社会、经济及政治平等的运动。[请见联合国英文网站]

当时美国的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在1995年北京妇女大会上指出:“人权包括妇女的权利。如果我们希望自由和民主蓬勃发展、经久不衰,妇女就必须能够享有全面参与她们各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权利。”[请观看克林顿的英文讲话视频]
联合国支持以下举措:
- 1979年,联合国大会(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该公约被很多人称为妇女权利国际公约,旨在消除性别歧视,“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事及其他所有领域”增进平等。
- 2000年,联合国安理会(U.N. Security Council)就“妇女、和平及安全”(Women, Peace & Security)通过了一项决议,重申了在冲突地带及战争中的妇女的权利。

联合国公约及北京协定具有重大的道义及政治意义。维权人士及有关官员引述这些条文来提高人们对基于性别的歧视、不平等及暴力问题的认识,为新的政策和法规提供依据,并在公共和私人领域争取妇女权利。
一些国家的政府将“公共”和“私人”领域区分开来,认为政府不应当干预后者。其结果可能造成针对妇女和女童的内部歧视和暴力行径依然得不到曝光,或是侵权者不会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受到惩治。

塔巴萨姆·阿德南(Tabassum Adnan)和罗沙·朱利亚塔·蒙塔诺·萨尔瓦铁拉(Rosa Julieta Montaño Salvatierra)坚决反对性别暴力,获得了国际妇女勇气奖(International Women of Courage)。国际城市妇女组织(Women in Cities International )同世界各地的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结成合作伙伴,通过研究、教育及改善基础设施等努力保障城市妇女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