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驻各地使领馆的外交官员中,“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ambassador extraordinary and plenipotentiar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属最高一级的外交头衔。
任何人,无论来自外事服务系统(Foreign Service)、工商业、学术界或是其他领域,如果被美国总统任命为代表美国出使其他国家的大使,都是一生难忘的工作经历和崇高的荣誉。
但大使一职并非仅由总统本人提名就可以授命。
根据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美国联邦参议院(the Senate)有权就所有政府部门最高阶层官员的提名提出建议和表示批准与否。这意味着参议院必须对总统提出的选择进行确认。
严格审查
在提名候选人之前,白宫(White House)会严格审查候选人的资格、财务、职业生涯和个人生活。
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需要对候选人进行不公开审查,然后举行公开听证会。如果一切顺利,该委员会批准提名的人选并送至参议院进行全院表决。
但是,任何一位参议员都可以设法搁置候选人的提名案,无限期拖延确认程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问题往往不是候选人本人的资格,而是因为这名参议员在某项政策方面与现任政府有争议。搁置提名案有徒劳无功之虞,但根据美国宪法,这是政府两大部门之间相互 “制衡”的措施之一,可以防止美国总统或国会(the Congress)拥有的权力过大。
搁置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但一旦搁置结束,确认过程通常会很快完成。参议院往往在每一个任期的最后阶段分批给予确认。
美国大多数大使往往由外交服务人员晋任而来。他们在长期的外交生涯中已经在好几个国家工作过。他们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担任过大使,但每一次被任命为大使都需要美国参议院重新确认。总统也可以任命其他行业的人出任大使,其中包括与总统有关联的人。
一般来说,70%的大使职位由职业外交官担任,30%属于政治任命。
美国许多杰出的人士都曾担任过大使。大使的称谓始于1893年。至今尚未出现过美国总统出任大使的情况,但在1893年之前曾有六位总统担任过“公使”(minister),这是当时对派驻另一个国家高级外交官的称呼。好莱坞(Hollywood)童星秀兰·邓波尔(Shirley Temple)曾长期担任职业外交服务人员,最后官拜美国驻加纳和捷克斯洛伐克大使。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出任约翰·肯尼迪 (John Kennedy) 总统的驻印度大使。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拥有令每一位驻外大使高山仰止的辉煌成就。他曾在1776年至1785年担任驻法公使,他有时也被称为是美国外交官第一人。1785年,《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主要作者和前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抵达巴黎(Paris)接替富兰克林的职务。当时法国外交部长问道:“您是来取代[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的吗?”杰斐逊回答说,“先生,没有人可以取代他。我只是他的继任者而已”。
本文最初于2016年5月26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