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劣政弊法,弘扬宗教自由

许多国家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人们可以自由地信奉自己的宗教或信仰。

但令人震惊的是,全世界200个国家中有四分之一允许以亵渎神明的罪名对任何人实施监禁或处于死刑。所谓亵渎神明指被视为对上帝、宗教文物、习俗和信仰表示不敬的言辞和行动。

请看看这些例子吧:

  • 在阿富汗(Afghanistan),一名教师助理因被诬告焚烧古兰经而被暴徒在喀布尔(Kabul)某神庙外殴打致死。
  • 在印度,由于一个小规模基督教社区的成员拒绝放弃基督教信仰,500名印度教村民视他们为眼中钉,扬言要将他们驱逐出村子。
  • 在印度尼西亚,一所法院判处一个小型宗教社区的成员入狱,仅因为他们传播与多数人信奉的伊斯兰教不同的教义。

这些事件尽管相隔数千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以亵渎神明的罪名对人民实施监禁或处死。放弃某一种宗教或政治信仰也同样会招致严厉的惩罚。

2015年度国际宗教信仰自由报告(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for 2015) 强调指出,全世界有24%的国家制订以亵渎神明入罪的法律,压制了宗教自由。在剩余76%的国家中,许多国家都高度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但在全世界绝大多数的人生活的地方,人们会因宗教信仰与大部分人不同而受迫害。

美国国务院(State Department)国际宗教自由事务无任所大使戴维·萨珀斯坦(David Saperstein)说,“我们正在积极敦促实施 [亵渎神明法]的国家终止这种法律,开创新的局面,”。在过去的一年里,冰岛废除了一个长期存在但未得到执行的相关法律。英国在2008年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

在实施亵渎神明法的国家,指控某人亵渎神明可导致被告人被捕,使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受到破坏。萨珀斯坦举了一个例子:“涉及商务合同纠纷的某人指控某一方亵渎神明,因为他知道受指控的人无论怎样都会被惩罚,惩罚可能来自法律也可能表现为对他们生活造成的严重破坏或因此招致的危险。”

亵渎神明的指控经常导致暴徒的暴力行为,就像这名阿富汗妇女一样。阿富汗总统阿什拉夫·加尼(Ashraf Ghani)立即对这次谋杀行为表示谴责。参与这次暴行的人都受到了审判和定罪。萨珀斯坦说,这种强烈的反应很有必要,可以改变有罪不罚的风气,使人们不再觉得这样做可以永远不受到惩罚。

萨珀斯坦在这份报告公布之际发表讲话时还举了几个鼓舞人心的例子。例如,在巴基斯坦拉合尔(Lahore),穆斯林领袖站在一群暴徒和被指控亵渎神明的巴基斯坦基督徒之间,出面进行干预。有关的事例以及他见到宗教人士的应变能力使他看到了希望。

萨珀斯坦说,“我去过25个国家,其中很多国家都对宗教自由有着严苛的限制。但是教堂、庙宇和清真寺仍挤满了人和年轻的家庭。人们决心按照自己的宗教信仰生活,即使面临受歧视和迫害的威胁仍不改初衷,的确鼓舞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