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我们介绍了医保改革法案在国会立法过程当中的几个程序细节:强行调和与自动执行。
本篇将介绍在参议院审议强行调和法案时,一个极其重要的机构和从不张扬的人物–参议院法规室及其主任。
“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是前些年手机短信流行语。今天在美国医保改革法案面临最后冲刺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同时扮演被告、原告、法官、陪审团、以及最后行刑刽子手的角色。他就是参议院开会的时候,坐在主席台前助手席四个位子之一的法规办公室主任阿兰•弗鲁民(Alan S. Frumin)。
1968年弗鲁民到华盛顿的乔治敦大学法学院读书。他深色头发,待人平和,条理清晰,不动声色的风趣广受欢迎。同学们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别人学得头昏脑胀的民法程序课,对他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驾轻就熟,游刃有余。
1974年弗鲁民到众议院法规办公室,在主任刘易斯•德施勒(Lewis Deschler )手下工作,编写以老板名字命名的议事程序手册。1977年转到参议院法规办公室。1987年41岁时被新近取得多数席位的参议院民主党领袖伯德提拔为主任。1995年共和党在国会两院咸鱼翻身,他的前任罗伯特•多佛(Robert Dove)杀了个回马枪,弗鲁民屈居副职。多佛在2001年裁定共和党提出的2002年度财政预算中一笔50多亿美元的天灾拨款不符规定,惹火了当时的参议院共和党领袖多尔,当天下午就摘掉了他的花翎顶戴,让弗鲁民官复原位。因此,弗鲁民是有史以来唯一被民主、共和两党任命过的法规办主任。
法规办的任务是在参议院审议法案的时候,就有关程序的问题向会议主持人提供参考意见。例如某个议员提出一项动议,假设是一项修正案,它是否和正在审议的法案相关。其实在一项议案拿到大会上来辩论之前,正反双方都会咨询法规办,想知道其条款是否符合参议院的议事规则–规范参议院的法律不多,但是有关的规则汗牛充栋,整个华盛顿没有几个人搞得清楚。这在动用强行调和程序的时候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就在我写这篇博文的时候,弗鲁民和他的助手们可能正在逐条审议厚达153页、众议院前天半夜刚刚通过的对参议院医保改革法案的修订。比如,对高额保单征收附加税会不会对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带来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是否违反不得对社保造成危害的规定。特别是所有强行调和程序的修正条文是否符合”伯德”准则,即对参议院文本的修正只限于有关收入和支出的条款。
当参议院这一两天正式开始审议众议院的修正文本时,反对派议员可以对其中的任何条款提出是否符合伯德准则的挑战。这时会议主席(我推测拜登副总统很可能会亲自出马)要做出裁决。按照惯例,他会征求坐在他右前方的法规办主任(不是特别重要的会议,弗鲁民可能指派他的助手出席,这次肯定是自己上场)的意见。历来,法规办主任的意见主席都要采纳。
按照规则,要有五分之三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够推翻主席的(也就是法规办主任的)裁决。如果发生主席不听从法规办主任的意见(这种情况几乎没有发生过),反对派也会动用表决机器,主席所在的这一方也需要拿到五分之三的多数才行。所以新罕布什尔州共和党资深参议员格利戈说:弗鲁民就是”被告,公诉人,法官,陪审团,以及最后的行刑刽子手”。
所以,如果接下来参议院对医保改革修正案的审议,哪怕绝大多数过了关,只要有一个条款被弗鲁民裁决不符合程序,就得打回众议院重审。星期天晚上那激动人心的一幕又会再次上演。
弗鲁民年薪16万7千美元,相当于一个新手国会议员。他虽然极少为人注意,C-Span2(专门报道参议院会议的电视频道)的画面一定切到他的头顶,但是他对议案通过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一个议员。他不需要去竞选,不需要求爷爷告奶奶一块一块钱地去募集经费,更不需要讨好选民。他不但有这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而且在国会大厦一层有洒满阳光、排满书架的办公室,通常都是那些议员们辛辛苦苦地穿过宪法大道跑来向他求教。
当然了,弗鲁民也有他的难处。遇到像这次医保改革法案,他带到办公室的充气睡袋就一定会派上用场。根据报税纪录可以查到他登记为无党派人士,但是有的共和党议员非要说他是民主党”口袋”里的人。当然,这是华盛顿遇到重大政治议题的时候,事先为可能出现对己方不利的结果打埋伏,就像一场重要的体育比赛之前,对阵双方都要散布说裁判员可能会偏向对手一样。
弗鲁民不会对这些评语放在心上。因为在大多数议员心目里,他就是参议院的所罗门,是智慧与公正的化身。佛罗里达州民主党参议员尼尔森开玩笑地对弗鲁民说:你是我们新的明星人物。格利戈也说:”大家都知道他是公正的。”他的前任多佛也鼓励他,并且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说,弗鲁民”是不会手足无措的,他一定做足了功课。我的经验告诉我,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会觉得一身轻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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