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身患残疾的选民可以通过辅助设备参加投票。
这种辅助设备与一个计票机相联,吹气时可以听见候选人的姓名,吸气时则可以进行选择并进行投票,有助于四肢瘫痪的选民独立进行投票。
身患其他残疾的选民可以使用触摸式屏幕。
蒙大拿州米苏拉(Missoula, Montana)居民特拉维斯·霍夫曼(Travis Hoffman)今年38岁,因脊柱损伤手臂活动受限。他说,他可以依靠AutoMARK(自动标注机)的触摸式屏幕与正常人一样独立进行无记名投票。“这是每一位美国人都享有的权利,独立无计名投票的权利。”
米苏拉县选务行政管理员里贝克∙康纳斯(Rebecca Connors)说,米苏拉的每一个投票站都配备了这种特殊的设备。另外,身患残疾的选民也可以要求邮寄选票。以下是供身患残疾的美国选民参加投票的其他一些方式:
- 邮寄投票系统、提前投票和缺席投票。
- 投票站为行动不便者提供帮助。
- 盲人或视力有缺陷者采取盲文和有声投票。
州和联邦法律要求投票站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保证每一位美国选民都有同等的机会行使投票权。美国国会(Congress)通过的“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 of 2002)确定了无障碍通道的要求,同时为配备特殊的投票机提供拨款。
越来越多的美国选民需要获得这些便利。拉特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9月发表的研究报告表明,美国身患残疾的选民人数的增长速度超过了无残疾的选民,据估计现有3,500万,即美国每6名选民中有一人身患残疾。
美国残疾人联合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发言人扎克∙鲍德温(Zach Baldwin)指出,投票是力量的表现。该联合会发起了保证残疾人登记参加2016年总统大选的运动,因为具有包容性和活跃的民主制度需要依靠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
鲍德温说,“我们始终要求动员残疾人群体进一步参与政治。更多的残疾人参加投票将有利于产生更具有代表性的体制。”
俗称“得来速”(Drive-through)的车上投票是另外一种投票方式。例如,在得克萨斯州(Texas)贝克萨县(Bexar County),身患残疾的选民不用下车就可以利用设在路边的投票站进行投票。如果选民提前30分钟打电话告知,并且有一位帮手帮助他排队,选务官员还会把选票送到车旁。
1999年,得克萨斯州率先要求所有的投票系统都必须为身患残疾的选民提供无障碍通道,为他们独立进行无记名投票提供便利。
本文由自由撰稿人Kathleen Murphy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