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篇博文介绍了老人及残障人士的医疗照顾。那么,65岁以下非残障人士的医疗保险又如何呢?基本上来说,除了老人、残障人士以及军人和退伍军人,所有医疗保险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项目则五花八门,数不胜数。大致说来,一般民众要想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不外乎两条途径:其一是参加由雇主提供的团体医疗保险,其二是自己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个人医疗保险。
据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2009年9月份的最新报告,参加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的人数最多。2008年为1.76亿人,个人直接购买保险的约为2.5千万人。此外参加政府医疗照顾的老年残障人士约为8740万人。
团体医疗保险的保费八成左右由雇主提供,雇员及其家庭成员自费部分只占两成。以前我们家的医疗保险是由我妻子的雇主提供的,她当时在生物制品公司做研究员(Scientist),公司给雇员提供的医疗保险有几种选择:如果保险只包括雇员自己,那么月费便全免,等于公司提供免费医疗保险。对于单身者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福利;如果包括雇员及丈夫或雇员及子女,每月自负保费190多元。对于没有孩子的夫妇或离婚但有子女者来说,这也是不错的福利;如果既包括丈夫又包括子女,月费270多元。每个月两百多元的保费对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所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仅意味着有稳定的收入,也意味着有稳定而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

据《财富》 (Fortune) 杂志最近一期引用凯泽家族基金会 (Kaiser Family Foundation) 的研究资料称,过去十年,全美家庭医疗保险年费翻了一倍,去年达到平均13375美元的水平。2009年全美家庭收入的中间值略高于6万美元,以此计算,每年1.3万多元的医疗保险年费,如果没有雇主支付的那一部分,完全自负,的确是太多了。所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便成为较为沉重的负担。难怪许多自雇业者不愿购买保险从而成为没有保险一族。对于雇主来说,每年为每个员工提供上万元的医疗保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许多中小企业不愿雇佣全职员工而改聘临时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省下这一大笔钱。这样一来,害苦了那些临时工,他们只能自己想法购买保险。
2008年全美参加医疗保险的人超过2.5亿,占总人口的84.6%。但也有4.63千万人没有医疗保险,占15.4%。在没有医疗保险的人中,以族裔来说,拉美裔最高,约为该族裔人口的30.7%,其次是黑人,占19.1%,再次是亚裔,占17.6%,白人约为10.8%。
美国的法律在各个层面禁止医院拒绝接受急诊病人。有些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常常小病当大病医,到医院的急诊室看病,增加急诊室的负担,特别在大城市医院的急诊室,此类情况屡见不鲜。
保费越来越高,没有保险的人 占总人口的15%,这是美国医疗保险面临的最大挑战。奥巴马总统力推全民医疗保险是否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看来还是未知数。
美国人口普查局最新报告
http://www.census.gov/Press-Release/www/releases/archives/income_wealth/014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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