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1967年10月生效的《外层空间条约》(Outer Space Treaty)的保障,太空中没有核武器,月球上没有军事基地。而且,每个国家都可以自由地探索宇宙,造福人类。
这项条约是在美国和前苏联的冷战高潮中达成。当时两国预见到人类将会向月球和更遥远的外层空间发展,并且希望避免目光短浅的军事或国家竞争。条约将太空定义为人类共同的边疆,对它的探索应采取国际合作途径。目前共有103个签约国。
除了明确太空非军事化和各国享有参与探索权外,这项条约还规定:
- 所有国家不得对外层空间伸张主权。
- 月球和其他天体将只完全用于和平目的。
- 宇航员是全人类的使者。
- 各国对自身太空活动负责,无论活动是由政府还是非政府实体展开。
- 各国对由其太空物体造成的破坏承担责任。
- 各国必须避免对太空和天体的有害污染。

体现《外层空间条约》重要意义的一个有力实例是国际太空站(International Space Station)。国际太空站已经连续载人运行将近14年,共有15个国家的宇航员登站。另一个国际合作体现在对火星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