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自由,享有平等的尊严和权利。”这就是《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开篇第一句。不论人们是用阿布哈兹语(Abkhaz)、祖鲁语(Zulu)还是任何其他语言来阅读这份宣言,它都代表着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来自各大洲的思想家帮助起草了这份根本性的人权宣言,而且人权日(Human Rights Day)恰如其分地定在12月10日,即联合国大会(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通过这项宣言的日子。

你如何界定人权?

1945年在联合国第一次会议上,巴拿马人里卡多·阿尔法罗(Ricardo Alfaro)首次提出了一项国际人权法案。新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受命起草这个法案。这并非一项轻而易举的任务。要取得成功,这个文件必须既能体现出我们所说的“人权”的意义的精髓,又要确保得到多元化的国际社会的认可。时任该委员会主席的美国前第一夫人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并不畏惧这一挑战。她说:“我们创造我们自己的历史。怀有希望比不抱希望、勇于尝试比不去尝试更为明智。”

黎巴嫩外交官查尔斯·马利克帮助确定了一个持久的有包容性的人权定义 (U.N.)

一个由知名国际外交官组成的团队开始着手从事这项工作,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宪法及其他文件进行了讨论、辩论和审议。委员会成员、黎巴嫩的查尔斯·马利克(Charles Malik)是天赋权利的坚定支持者。中国的张彭春了从儒家的视角阐明了观点。来自加拿大的律师约翰·汉弗莱(John Humphrey)和法国的律师勒内·卡森(René Cassin)起草了初稿。

来自国际社会的各个地区的代表进一步完善了该文件。拉丁美洲代表主张纳入社会经济权利。埃及代表团强调阐明了其普世性。而印度、多米尼加共和国和丹麦则力争承认妇女的权利。

代表们举行了80多次会议展开讨论,并对160多个修正案进行了辩论。最后,终于达成了共识。

当马利克在联合国大会上提交该宣言以进行最后表决的时候,他说:“成千上万人的头脑和双手帮助使它产生。”在座的外交官、新闻记者和旁听观众变得鸦雀无声。

最终,48个国家投票通过了该宣言,没有人投反对票。宣言中的30个条款保证了基本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公民权利,并对免于匮乏和恐惧的生活做出了承诺。

《世界人权宣言》的不朽遗产

南非前总统曼德拉从《世界人权宣言》中汲取力量 (© AP Images)

该宣言的影响极其深远。它奠定了国际人权法的基石。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海地、印度尼西亚和约旦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宪法都采纳了它的文字。

而且更重要的是,该宣言继续激励着世界各地的男女民众。已故南非领导人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曾在回顾宣言通过50年的历史进程时说:“对于那些曾为自己的解放而斗争的人们……《世界人权宣言》证明了我们的事业的正义性。”

从缅甸的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到伊朗的希林·伊巴迪(Shirin Ebadi),这些人权捍卫者们都将宣言视为指针和行动号召。在宣言通过70年之后,它仍是全世界阐明我们共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最重要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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