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星期一,最高法院以7票对2票支持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宣布加利福尼亚州2005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出租暴力电子游戏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至此,长达6年、涉及加州、密歇根州和伊利诺伊州等7个州关于少年儿童与暴力游戏的法律诉讼暂时告一段落。

2005年加利福尼亚州议会民主党华裔参议员余胤良提出一项议案,对那些以特别残忍、残暴或令人发指的方式描述人身伤害的电子游戏加以限制,禁止向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出售或出租这类产品,违反该法律的将被处以每次1000美元的罚款。该法案在州议会两院获得通过,并由当时的州长施瓦辛格签署,但是因为国际游戏开发商协会(International Game Developers Association)立即提起诉讼,法庭颁布了禁制令,该法律从未得以实施。
对这条法律主要的争议有两点,一是暴力的描述是否与淫秽物品一样需要管制,二是少年儿童在接触信息资源方面是否享有与成年人相同的权利。其实质是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与表达自由边界划在哪里。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进展与普及,先进的动漫技术使得电子游戏魅力无穷,成为人们消遣的一个重要内容。据作者搜集各种权威统计包括任天堂美国区总裁透露的信息,仅仅是任天堂DS、Wii、Xbox360等五种最流行的游戏机在全世界的销售量已经超过4亿台,其中美国占了将近三分之一。人口普查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家庭总数约为1亿1500万户,其中4600万,也就是每10个家庭中的4户拥有至少一台游戏机,美国电子游戏行业(不包括非法赌博)年营业额达到180亿美元。这中间,少年儿童是最大的客户群。
许多民间团体特别是儿童心理协会等机构,认为大量以杀戮、抢劫等血腥暴力因素吸引用户的电子游戏对少年儿童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使得他们在面临现实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例如在学校中发生的霸凌熟视无睹,甚至本人变得带有暴力倾向,成为未来犯罪隐患。余胤良自己是儿童心理专家,深知他所属的旧金山/圣马特奥选区的犯罪率年年都大幅高于全美平均水平,认为对内容涉及严重暴力的电子游戏加以限制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心理发育,将有助于改善社区环境。但是一些利益团体,例如迪斯尼互动工作室(Disney Interactive Studios)等电子游戏发行商和学生权益保护团体,声称研究和统计调查结果并不能证明含有暴力内容的游戏对心理发育带来负面影响,这条法律侵犯了游戏作为一种言论表达的自由权利。
在联邦最高法院决定受理这项名为“(加州总检察长)布朗诉娱乐商协会”的案子之后,根据惯例法庭接受 “法庭之友案情简介”,其中包括路易斯安娜、弗吉尼亚等11个州的总检察长联名支持原告的36页陈述,而以罗得岛州牵头,阿肯色、华盛顿等10个州的总检察长则向最高法院递交了长达43页支持被告的案情“简介”。支持被告的还有美国电影协会、美国书商基金会、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反对(信息)审查全国联盟、全国青少年人权协会等,在32项法庭之友案情简介中支持被告的为28项,占绝大多数。
大法官安东宁۰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在最高法院就本案裁决的多数意见书中指出,对于限制言论自由,各州政府历来除了对淫秽影视物品有极为有限的权限之外,还从来没有过对暴力的描述加以限制的先例。如果本案得以成立的话,那么许多脍炙人口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例如格林童话里的《汉斯和格莱泰》(也有人译作《糖果屋》),《灰姑娘》甚至《白雪公主》,都可以纳入被禁之列。(糖果屋里的小主人公将巫婆推进火炉里活活烧死,灰姑娘故事让鸽子把坏心眼姐妹的眼珠啄出来,而白雪公主里的王后最后双脚被穿上烧红的铁鞋,痛苦地蹦跳直到死去。)实际上,大人让孩子们读的这些书,当他们小的时候还念给他们听,都包含了不少的血腥的内容。斯卡利亚大法官还说:“即便是出于保护儿童的目的,宪法对政府行为的限制依然适用。”
实际上。原告用来支持他们的论据主要来自政府限制向少年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的立法权力。但是在1960到1970年代最高法院对于与此相关案例的裁决当中,也是把对淫秽的定义限制得极为严格,而且对漫画这一类既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意义,也谈不上什么科学价值的传播媒介依然网开一面,更不用说最高法院从来没有做出对文学或流行文化中的暴力内容加以限制的裁决。
人们举出去年美国政府诉斯蒂文思一案来支持最高法院裁决。在那个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决,尽管虐待动物包括制作含有此种镜头的影片都属违法,但是销售或拥有这样的影碟并不违法,所以该案被告运行的网站上销售虐待动物的录像被判无罪。
在限制暴力电子游戏销售和出租一案的辩论过程中,美国民间的意见大致是一半对一半。反对加州和其他各州立法的人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由家长来做决定,不能够让政府的手伸得太长。支持的一方,包括持反对意见的两位大法官,则认为既然政府有权立法禁止向13岁的孩子销售淫秽画报,有什么理由不可以立法限制售卖那些将女性捆绑起来、堵上口鼻并加以残酷虐待直至死亡的电子游戏呢?
那些坚持认为暴力电子游戏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美国人,认为将第一修正案保护对象扩展到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是开国元勋们的本意。在布朗诉娱乐商协会裁决之后,誓言将通过其他途径继续推动限制少年儿童接触残酷暴力的立法行动。加州余胤良参议员在星期一的裁决之后对美联社表示,他将仔细阅读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希望寻找重新提出类似的、但是合宪的法案的办法。余胤良说:“对法庭不了解那些电子游戏到底有多么暴力感到非常失望。”
对美国法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联邦最高法院的博客网站上读到《布朗诉娱乐商协会》一案的判决书,包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和前面提到的法庭之友案情简介等全部官方文件,网址是:
http://www.scotusblog.com/case-wp-content/uploads/sites/2/cases/ea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