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对美国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在100年前的那一天,美国国会参议院以56票对25票通过了妇女享有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迈出了制定宪法修正案的关键一步。在那之前,该案已在两个星期前由众议院以304票对89票通过。
美国宪法规定,一桩宪法修正案需要先由参众两院分别以三分之二或以上的票数通过,还得走美国联邦各州的议会加以批准的程序。一旦联邦档案和记录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NARA)收到四分之三以上的州送达的批准文本(目前美国有50个州,四分之三就得38个州批准),修正案才能生效。
由于参众两院都已过关,赋予妇女选举权的修正案进入了由各州批准的程序。当时美国有48个州(第49州阿拉斯加和第50州夏威夷要到1959年才加入美国联邦),到1920年8月18日,田纳西州批准了这项修正案,妇女选举权最终以第19修正案的形式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早在殖民时期,一些殖民地的妇女就曾经享有一定的选举权。但是到了美国黑人争取到选举权的时候,妇女仍然没有合法的选举与被选举权。1848年7月,在纽约州中部一个名叫塞内卡瀑布的村庄(Seneca Falls, 后来并入同名的塞内卡瀑布镇)召开了美国妇女运动首次1919年重要会议,与会代表当中有整100人(其中大多数是妇女)签署了塞内卡瀑布宣言。从那个时候开始,妇女选举权就成为妇女运动的中心议题。
美国妇女建立了各种基层组织和全国性的政治团体,在各地组织游说、请愿和示威游行,她们在集会上演讲,在国会和白宫前面高举宣传标语和图片,许多人因此被捕,被判刑监禁。例如在美国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尚未许诺全力支持妇女参政,女权运动参与者弗吉尼亚·阿诺德(Virginia Arnold)就曾经打出一幅标语,大字标题就是“凯撒威尔逊”(Kaiser Wilson),将威尔逊总统比做德皇威廉二世(Kaiser Wilhelm II),她因此受到士兵和水手们的攻击,标语也被撕毁。

女权运动积极分子们从威尔逊上任之初的1917年1月开始,就在白宫门前开始举行“沉默哨兵”(Silent Sentinels)示威活动,除了星期日之外,每周六天,一直持续到1919年国会通过妇女选举权法案。期间她们多次遭到当局的镇压,将近2000人被捕或遭到攻击,许多人被关进管教中心,遭受非人道待遇,有的还被迫进行绝食抗争。
由于媒体大量的采访报道,当局的镇压受到各界人士的谴责,不得不在1917年年末将她们释放,而且在1918年3月,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对“沉默哨兵”的指控,威尔逊总统也转变了他的立场,开始对妇女选举权采取支持的态度,这才有了本文开头所说的宪法第19修正案的通过。这项持续了七十多年、 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改革运动,至今仍然以其他形式展现在人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