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美国人喜欢打官司。确实,美国人通过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非常强烈,以联邦法院受理的案件为例,2017年联邦地方法院、破产法院及上诉法院共受理了近120万宗官司。为了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及信息公开,联邦法院的案件均已电子化,公众、传媒对某个特定案件感兴趣的话,可以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 系统(Public Access to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得到相关案件的详细信息。
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由美国法院办公室(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Courts,简称AO)负责管理及运营。美国法院办公室成立于1939年,是联邦司法部门的主要管理部门,为联邦司法提供广泛的行政、法律、财务、管理、程序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美国法院办公室直接受美国司法会议(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监管,美国司法会议负责制定联邦司法机构的各项政策,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各上诉法院、地区法院以及国际贸易法院首席法官。
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拥有超过5亿份文档,文档来自每个法院的数据库,而不同法院则负责自己的文档管理。民众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可以查询特定案件的所有信息,包括法官、律师、受托人、案件编号、诉讼原因、诉讼性质、判词、上诉法院意见、案件现有状态等。

民众使用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是需要付费的,这一做法一直受到公众及传媒的批评及挑战。曾有人试图免费让民众下载联邦法院的文档,但被联邦政府禁止。不过,联邦政府也在不断努力扩大免费使用范围,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季度使用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费用不超过30美元的客户可以免费,这个标准比此前15美元提高了一倍,据估计,大概四分之三的用户由此享受免费待遇。根据现行标准,公众从法院电子记录公众查询系统下载文档,每页收费0.1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