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多月奥巴马的医疗改革法案(即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就要实施了。这个法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扩大医疗补助(Medicaid)的覆盖范围,让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133%的个人和家庭都可以享受,比现有规定(低于联邦贫困线的50%)提高了很多。如果全国都按这个标准实施的话,预计有2100万低收入家庭人口可以通过医疗补助计划获得医保,几乎是奥巴马医改预计扩大医保覆盖人数的一半。
从1950年代末期开始,美国就有了联邦贫困线,现在每年由人口普查局发布,是政府用来制定福利计划的依据,也是实行这些计划时的标准。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两个州情况比较特殊,日常生活标准比本土高出不少,所以从1980年开始为这两个州制订较高的联邦贫困线。另外也是从1980年代开始,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生活费用差距几近消失,所以取消了专门针对农业人口较低的联邦贫困线。
如果我们只看美国本土48个州以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户主年龄在65周岁以下,如果有抚养的子女但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下,以2012年数据为依据、在2013年实行的联邦贫困线标准单身是11490美元,每多一个人增加4020美元。比较典型的双亲家庭,有两个未成年子女,贫困线就是23550美元。顺便提一句,2012年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是51371美元,马里兰州最高,达到71122美元,密西西比州最低,只有37095美元。
这类家庭在申报联邦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不但不用交税,通常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在报税的时候,每个家庭都有两项基本的收入扣减额度,一个按人头计算,一个按家庭计算。拿2013年申报的2012年度联邦税来说,每一人可以从收入中扣减3800美元。夫妻联合报税的话,家庭的扣减额度为11900美元,四口之家总扣减额度就是27100美元。如果这个家庭有人在工作,收入在贫困线左右,虽然税表还得填报,但是要交的联邦税等于零。
同时因为这个家庭有工作但是收入很低,还要抚养子女,所以可以享受联邦的劳动所得积分(Earned Income Credit)补贴。像这样的四口之家,如果家庭的工作收入超过13050美元、但是不到22300美元的话,国税局会倒贴5236美元。
这样的家庭,其中有一部分因为收入超过了联邦贫困线的50%,所以在不少州里原先享受不到针对穷人的医疗补助,不少人因此就不买医保,重病才去挂急诊,最终成为医院的坏账,成本转嫁到购买医保的人和全社会头上。
奥巴马医改法案原计划把这类收入在贫困线的50%到133%之间的人全部纳入医疗补助计划,但是在涉及违宪诉讼时,这一部分被最高法院裁定为需要由各州自行决定。迄今为止有一半左右的州选择拒绝参加,也有个别州尚未最后决定,使得一部分穷人还得完全由自己购买保险,或者接受罚款,不能不说是美国历史性的全民医保举措的一个缺憾。
尽管如此,对那些原先没有医保、但是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400%的家庭,奥巴马医改法案还是提供了许多帮助。还以上述四口之家为例,如果收入分别为联邦贫困线的400%、300%和200%,亦即家庭年收入为94000、76650和47100美元,选择的是每年保费9700美元的中等(银色)计划,在来年报税的时候会得到751、2988和6732美元的退款,实际上自己所交的保费只有8949、6712和2967美元。拿年收入为47100美元的家庭来说,每个月的保费247美元,与目前一般工作单位提供的团体医保月费相当,甚至更低。
此外,如果收入不到联邦贫困线的250%,奥巴马医改法案在就诊费、诊断治疗的自付比例和年度自付总额等方面都有优惠。上述年收入为联邦贫困线200%的四口之家,选择银色计划,年度自付总额为4500美元,也不比现在一般的团体医保要差。
至于联邦贫困线与其他社会福利计划的关系,则需要另外撰文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