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律研究中心是全美知名的教学研究机构,前不久该院院长吉莉安·莱斯特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心改名为“张康仁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张康仁是第一位毕业于哥大法学院的华人,也是第一位在美国获得律师执照的华裔,他于1888年5月17日在纽约成为执照律师。
将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以张康仁的名字来命名凸现了哥大对早期来美华裔法律人才遗产的重视,阿里巴巴集团前法律总顾问、哥大法学院1989级毕业生石义德(Tom Steinert)和妻子张莉霞是此项命名的主要推手,他们发起捐款,在获得百多名校友的积极响应下,募得500多万美元,使 “张康仁中国法律研究中心”(Hong Yen Chang Center for Chinese Legal Studies)的命名成为现实。参与捐款的有不少华裔校友,包括李小加、李禄等。
哥大法学院是全美顶尖法学院之一,院长吉莉安·莱斯特(Gillian Lester)表示,该院以国际法、比较法最具特色。该院的中国法律研究中心(Center for Chinese Legal Studies)成立于1983年,由著名中国法学者兰德·爱德华兹(Randle Edwards,)教授创建,近40年来该中心已经成为享誉全球的中国法研究机构,汇聚了大批来自各国的学生学者,同时也成为哥大有关讨论中国相关议题的重要场所。中心主任李本(Benjamin Liebman)说: “我对校友们的慷慨支持深表谢意。”“来自中国的几代学生学者以及几代亚裔美国人不可估量地增强了我们的实力,以第一个华人校友的名字来命名中心并纪念他是非常合适的。” 李本还表示在当前环境下,该中心的地位也变得更重要。

张康仁百年前远渡重洋来到美国,是留美幼童中的一员,他于1872年被清朝政府派到美国公费留学,当时只有13岁。他在1879年进入耶鲁大学学习,但1881年清朝政府突然中途结束幼童留学计划,将所有幼童召回国,当时在耶鲁学习的22名“幼童”,除了容揆和谭耀勋不肯回国外,张康仁与其他人一起回到了中国。不过,张康仁回国后,不甘学业被中止,1882年前往夏威夷他哥哥张茂疆家,后在张茂疆的财力支持下,前往纽约,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学习(哥大法学院前身),并于1886年毕业。
张康仁从法学院毕业后,加入纽约戴迪-古德里奇律师事务所工作,并着手申请纽约州的律师执照。按当时纽约州的相关规定,要成为律师,除了专业学位、能力外,还必须是美国公民。但早在1882年国会通过的《排华法案》,禁止中国人取得美国国籍,由于张康仁不是美国公民,他的申请被拒绝。但张康仁并不灰心,自己起草法案要求纽约州豁免他的公民资格要求,并在1887年4月26日与州长戴维·希尔(David B. Hill)面谈,力争自己的权利,得到希尔的同情与支持。纽约州议会通过了特别法案并得到州长签署,豁免张康仁申请律师时的公民资格要求。不久后,1887年11月11日张康仁又在纽约成功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并得到国务院发出的美国护照。1888年5月17日张康仁终于得到纽约州的律师执照,根据当时《纽约时报》的报道,他不仅是第一个在纽约州持牌执业的华裔律师,也是全美第一个获得律师执照的华裔。
张康仁的下半生先后在中国驻美、加使领馆担任过外交官,1913年担任过驻美使馆代办,也在日本横滨银行工作过,期间还回到中国,在上海担任政府职务及在南京教书,并担任过中国海军留英、留美公费生总监,他于1920年退休,1926年去世,享年62岁。有关张康仁更详细的情况,请参见雾谷飞鸿2015年4月3日发表的博文“迟到125年的律师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