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水库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严重的水坝崩塌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本文就来介绍一下美国水坝和水库的情况。
美国水库的数据由各州上报美国陆军工程兵部(US Army Corps of Engineer, USACE),再由它汇总制表,即国家水坝清单(National Inventory of Dams, NID)。根据2018年的数据以及若干地方2019-2020年的更新,美国全国共有91457座水坝(库),平均库龄57年,兼具发电功能的只有3%。其中69%的水库遵循各州法规,受联邦政府法规管辖的只有5%。
由于美国的分权体制,在水坝(库)规范管理上存在着一些纰漏。按照USACE 的标准,纳入NID清单的水库包括以下四类:
1)高潜在风险——如果水坝崩塌,可能带来生命死亡
2)重大潜在风险——如果水坝崩塌,虽然不会造成伤亡,但是会有财产和经济损失
3)坝高在25英尺(7.62米)以上而且库容超过15英亩/英尺(18500立米)
4)库容在50英亩/英尺(61674立米)以上,而且坝高超过6英尺(1.83米)
但是在所有具有高潜在风险的水库当中,只有74%制订有紧急行动计划(Emergency Action Plans, EAPs)。虽然这个数字比十几年前有所提高(在2004年,15498座水库被归入高潜在风险类别,其中只有10636座,即69%制订有应付灾害情况的应急预案),但是仍然有超过四分之一的高潜在风险水库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在总数9万以上的水库当中,联邦政府拥有的不过4%,州政府(7%)、地方政府(20%)和公用事业(4%)加起来也只有30%多一点,另外有60%以上的水库归私人所有。
无论大坝业主属于哪一类,它们都有责任遵守州和联邦法规以及与大坝所有权有关的重大财务承诺,包括与大坝安全运营相关的维护、保养、设备修复或更换。 此外,大坝的所有者通常要对非正常排放、事故或大坝故障所造成的下游损失,包括生命、财产、环境和维生所需的损失负责。 大坝所有者还可能要对大坝上游的损失负责,例如因为水位调控失误,淹没水库蓄水权以外的区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高风险的水库如果没有紧急预案,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如果未能及时发布警讯,让下游城市村镇和民众及时采取防汛措施或提前撤离危险地带,非常可能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而这都会追溯到水坝业主的头上。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1889年宾夕法尼亚州山区的约翰斯顿水库在特大洪水冲击下溃坝,下游村镇遭受重大损失,死亡人数高达2209人,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死亡人数第二多的水库事故。但是因为当时法规上的缺陷,加上水库拥有者将其个人财产与管理水库的俱乐部分离,所以遇难者未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自那以后,美国各地的法院在水库事故追责时,采用了英国普通法的一个先例,即非过失被告也要对土地的非自然使用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本博将对那次事故做更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