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前我们介绍了镀金时代的一个案例,“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破产案”,今天我们介绍另外一个美国在腐败高发期的著名案例,即纽约的坦慕尼协会以及在其操纵下的纽约政商勾结。
坦慕尼协会的英文是Tammany Society,虽然它到1789年才正式以这个名称注册,但是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起,它就活跃于纽约社交圈和慈善事业。1828年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它开始介入政坛,成为民主党在纽约的支柱。特别是在1845年爱尔兰土豆病虫害歉收引发大饥荒和逃荒潮,每年10万左右的穷人移民美国。坦慕尼协会协助这些人找住处,介绍工作,甚至为他们加入美国籍提供帮助,在选举时他们自然会投坦慕尼中意的候选人,使得坦慕尼协会成为纽约市乃至纽约州的选举机器,当选的议员再任命行政官员,整个协会逐渐沦为以权谋私的野心家们的大本营。
到1868年,坦慕尼协会在纽约市东14街盖起了总部大楼。那里进进出出的大多是衣冠楚楚貌似正人君子,暗地里却是权钱交易的龌龊生意场所,因此人们将那座大楼的名称,即Tammany Hall取代了原来的Tammany Society,用来称呼这个持续近一个世纪的腐败窝点。
坦慕尼协会最臭名昭著的人物是特威德(William M. Tweed)。他先后在县监事会、教育委员会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担任要职,不但当选为县民主党党魁,而且成为坦慕尼的最高酋长(Grand Sachem)。特威德及其同伙在纽约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领域都占据了重要岗位,使得他们在谋取私利的过程当中几乎畅通无阻。
特威德以及坦慕尼协会虽然在纽约市的市政建设中也有不少成绩,例如开建曼哈顿大桥,划拨土地用于建设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建立孤儿院、贫民救济所与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而且纽约市在他的控制下从原来的下城和中城延伸到今天的上东区和上西区,但是在这当中,他自己和他的亲信们利用承包政府合同、虚增成本、收取回扣等各种手法疯狂敛财。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1858年批准建设的纽约法院大楼,它的预算从最初的25万美元节节飙升,第二年就涨到了1百万美元,建成之后在1914年经过预算和拨款委员会的估计,总共花费在1100万到1200万美元之间,几乎是同时期美国从俄国手里购买阿拉斯加费用(720万美元)的一倍。在这当中虽然无法准确知道特威德及其同伙捞了多少钱,但是从几个有据可查的账单上的数目字可以略窥一二:一个泥瓦匠的两天工钱133187美元,相当于今天的将近2百万美元;法院大楼没有多少木工活,但是工程付了一个“木匠”一个月的工钱360751美元,几乎是今天的5百万美元。
另外一个例子就是连接曼哈顿与布鲁克林(当时还是一个独立于纽约的城市)之间的大桥。特威德不但要了6万美元用来买通纽约议会,而且他和另外两个坦慕尼的大佬索取了大桥公司超过半数的私人股。因为只有私人股东在公司董事会有投票权,因此不管纽约与布鲁克林的政府投入了多少钱,工程及其花费仍然掌控在坦慕尼协会手里。
根据后来在1877年特威德受审时,由市参议院组成的委员会估计,他通过政商勾结从纳税人手中掠夺了2500万到4500万美元。特威德在纽约第五大道和43街购置了豪宅,在邻近的40街有他专用马车和雪橇的马厩和库房。他不仅是曼哈顿大桥公司与伊利铁路的董事,而且担任嘉德储蓄银行的主席,甚至与他的同伙另外成立了一家银行,专门用来管理他们的资产。
1871年纽约时报得到了特威德和他的同伙大肆侵吞公款的证据,回绝坦慕尼协会提出的封口费,纽约时报公布了这些材料,引起了民众的公愤。而且当时供职于著名的哈泼斯周刊的记者与漫画家纳斯特(Thomas Nast),也以一系列漫画揭露坦慕尼协会的罪恶。最终特威德被判处12年徒刑,尽管他一度潜逃到西班牙,仍然被人认出,引渡回纽约之后于1878年死于监狱。
坦慕尼协会经此丑闻,势力大不如前,虽然经过改革和包装,一度有中兴之势,但是到了20世纪初期大萧条之后,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以及纽约市选出拉瓜地亚担任市长,他们推行的新政改变了美国的政治地图,移民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而且他们也不再必须依靠坦慕尼协会这样的团体得到工作和帮助,坦慕尼协会终于走到了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