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媒体,除了美国之音及自由亚洲等极少数面向海外受众的传媒外,无论是电视广播、新闻通讯社、报刊杂志还是新兴网络媒体,均为民办企业,没有一家具有政府背景,也不受任何官方审查及控制。著名的如《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全国广播公司(NBC)、全美广播公司(A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福克斯新闻频道(FOX NEWS)、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美联社、路透社等,都是由大型私人营利性公司运作的,这些公司通过广告、订阅和销售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获得收入,成为媒体的主要资金来源。

美国政府不插手传媒运作的原因从资金上说很简单:政府的钱来自民众交的税,如果政府办传媒,等于拿民众的钱来与民众自己办的传媒竞争,不仅不合逻辑,也不合理。因此之故,由政府资金运作的美国之音(Voice of America)、自由亚洲(Radio Free Asia)及马蒂广播电视台(Radio y Televisión Martí)按规定不得向美国国内听众广播,面向的主要是国际受众。

此外,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缩写NPR)也接受一部分来自政府的资金。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属于非营利传媒,很少商业广告,经费主要来自受众的捐款及慈善捐款,同时接受少部分政府资金。虽然全国公共广播公司有来自政府的经费支持,但在管理和运作方面则是完全独立的,不受政府影响,节目播出也无需政府审批。

联邦政府还有一些部门有自己的传媒,比如国防部、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等,这些传媒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主要报道本部门的新闻等,性质与统称的大众传媒不同。

媒体在美国享有第四权力的雅号,即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之外的舆论监督权;此外记者也有无冕之王的美称,记者可以通过自己手中的笔来揭发政府、商界的内幕而不怕打击报复。第四权力也好,无冕之王也好,其根基是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出版自由的保护。而政府不插手媒体的传统,也保证了传媒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自由竞争、强胜弱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