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现代主义和文学试验(1914-1945)之四
罗伯特•弗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Robert Lee Frost)生于加利福尼亚,但在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农场长到十岁。像艾略特和庞德一样,他因受新的诗歌流派吸引而前往英国。弗洛斯特是一个富有魅力的诗歌朗诵者,以巡回朗诵其诗作而著称。他在约翰•肯尼迪总统1961年就职仪式上朗诵他的原创诗歌,引起全美对诗歌的兴趣。他深受大众喜爱的原因很简单:描写传统的农场生活,唤起一种对传统生活方式的怀旧情思。他所采用的题材具有普遍意义——采摘苹果、石头墙、篱笆、乡村小路等。弗洛斯特的创作手法简明通俗,很少使用迂腐的典故或省略号。他常采用的韵律也对普通听众极富吸引力。
弗洛斯特的诗作往往看似简单,但许多诗有着更深层的意义。例如,一个用催眠般的韵律勾画出的静谧雪夜可能暗示并非完全不受欢迎的死亡的降临。
雪夜林畔驻足(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1923)
这是谁的林子不难猜测。
其实他住在村里的农舍;
他不会见我在此停留,
看着他的林子雪压枝头。
我的小马必定暗自称奇
环顾四周并无人迹
在树林和封冻的湖水之间
一年中最昏黑的夜晚
小马将套铃晃了一晃
询问是否停错了地方。
静夜里只有清风伴随
羽绒般的雪片漫天纷飞。
这树林美丽、黝黑且深幽,
有约在身难以久留,
睡意已至未见旅途尽头,
睡意已至未见旅途尽头。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
华莱士•史蒂文斯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就读于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和纽约大学法学院(New York University Law School)。他从1904年至1916年在纽约市从事法律工作,适逢纽约艺术和诗歌创新最活跃的时期。1916年,他迁居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担任保险公司主管,并继续创作诗歌。他把个人生活和工作截然分开,以至保险公司的同事并不知道他是一位重要的诗人。他终生致力于创立极其复杂的美学思想,这项努力体现于他的许多专著,如《风琴》(Harmonium,扩充版,1931)、《关于秩序的思考》(Ideas of Order,1935)和《世界的组成部分》(Parts of a World,1942)。他最著名的诗歌包括:《星期天早晨》(Sunday Morning)、《彼得•昆斯弹琴》(Peter Quince at the Clavier)、《冰淇淋皇帝》(The Emperor of Ice-Cream)、《观赏黑鹂鸟的十三种方式》(Thirteen Ways of Looking at a Blackbird)和《西屿的秩序感》(The Idea of Order at Key West)。
史蒂文斯在诗歌中反复表达想象主题、美学形式的必要性以及有关艺术秩序与自然秩序相吻合的思想。他的词汇丰富多样,既能描绘植物茂盛的热带风景,又能勾勒枯燥、幽默、具有讽刺意味的图画。
史蒂文斯的诗或从通俗文化中取材,或嘲弄有教养的上流社会,还有一些诗则在知识和理性的云霄中腾飞。他以擅长丰富多彩的文字游戏著称:“不多时,在小手鼓般的声音中/出现了她的随从拜占庭人。”
史蒂文斯的作品充满了令人惊讶的深刻见解。有时他戏弄读者,如《十点钟的幻灭》(Disillusionment of Ten O’Clock,1931):
一座座鬼影幢幢的房子
只见一条条白色睡袍。
没有一件是绿色,
或紫色带绿圈,
或绿色带黄圈,
或黄色带蓝圈。
哪一件都不例外,
镶边的袜子
珠子腰带。
人们不会
梦见狒狒和长春花。
只是间或有一位老水手,
醉酒后穿着靴子酣睡,
在红色的天气里,
捕捉一只只老虎。
这首诗似乎抱怨缺乏想象力的生活(单调的白色睡袍),但实际上却在读者脑海中引发生动的联想。最后,一个喝得烂醉、显然不在乎体面的水手“捕捉老虎”——至少在他的梦中。这首诗表明人的想象力——即读者或这名水手的想象力——总能释放出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