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我们继续刊载由《美国参考》翻译的《美国文学纲要》修订本,每周一期,希望能够帮助您加深对美国文学的了解。
第六章 现代主义和文学试验(1914-1945)之十
哈莱姆文艺复兴
在繁荣兴盛的1920年代,位于纽约上城的哈莱姆黑人社区因迸发出巨大的激情和创造力而光芒四射。其黑人爵士乐如风暴般席卷全美。杜克•埃林顿(Duke Ellington)与另外一些爵士乐歌手和作曲家成为全美和海外歌迷喜爱的明星。贝西•史密斯(Bessie Smith)和其他蓝调歌星以炽烈的感情演唱坦率、感性、带有讥讽的民歌。黑人灵歌受到广泛赞赏,被视为一种美妙独特的宗教音乐。黑人女演员艾塞尔•沃特斯(Ethel Waters)的舞台表演令人倾倒,黑人舞蹈和美术与其音乐和戏剧一样蓬勃发展。
哈莱姆人才辈出,视角各异。卡尔•凡•维克腾(Carl Van Vechten)在1926年出版的一部小说中以充满同情的笔触展示了美国黑人在不平等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苦乐参半的多重生活。
诗人康蒂•卡伦(Countee Cullen,1903-1946)生长于哈莱姆区,曾与杜波伊斯(W.E.B. Du Bois)的女儿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他以被主流社会接受的形式创作出精美的韵律诗,并受到白人读者的推崇。他认为,诗人不应让种族来决定诗歌的主题和风格。但是,另一批美国黑人的观点恰恰相反,他们拒绝认同美国,支持马库斯•加维(Marcus Garvey)倡导的“返回非洲”运动。介于二者之间的一位文学家是基恩•图默(Jean Toomer)。
基恩•图默(Jean Toomer,1894-1967)
像卡伦一样,美国黑人小说家和诗人基恩•图默憧憬一种超越种族的对美国的认同。也许出于这一原因,他在诗歌创作中不寻求采用新的黑人诗歌形式,而是出色地运用押韵和格律等传统技巧。然而,他的主要作品 《甘蔗》(Cane,1923)却是雄心勃勃的创新之作。如威廉斯的《帕特森》那样,《甘蔗》综合了诗歌、散文小品、故事和自传注记等手法。这部作品描述了一位一度在南方担任教师的美国黑人在佐治亚州乡下、华盛顿特区和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黑人社区内外努力寻找自我的过程。在《甘蔗》中,图默描绘的佐治亚洲乡村的黑人是天生的艺术家 :
他们的歌声飞扬……松树作吉他,
拨动琴弦,松针如雨点般沙沙落下……
他们的歌声飞扬……甘蔗合声高唱
佳音扶摇直上,在那星空下…… (第1章, 21-24节)
《甘蔗》还描述了首都华盛顿的黑人生活,其紧张的节奏与上文描绘的画面形成鲜明对比:
钱烧衣袋,衣袋疼痛难挨,
酒贩子浑身锦缎,
凯迪拉克疾驰而过,像膨胀的气球,
沿电车轨道呼啸而去。(第2章,1-4节)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1908-1960)
理查德•赖特出生于密西西比州一个佃农家庭,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尽管只受过不足九年的教育,赖特却是第一位面向一般读者的黑人小说家。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自传《黑小子》(Black Boy,1945)中,赖特记述了艰苦的童年生活。他曾回忆说,种族主义给他带来的匮乏感如此强烈,他只是借助于读书才活了下来。
舍伍德•安德森、西奥多•德莱塞和辛克莱•刘易斯的社会批评与现实主义对赖特特别有启发。他于1930年代加入共产党;1940年代,他迁居法国,在那里结识了格楚德•斯坦因和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成为反共产主义者。他直言不讳的作品为后来的黑人小说家开辟了道路。
赖特的作品包括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Uncle Tom’s Children,1938)和令人震撼、毫不留情的长篇小说《土生土长》(Native Son,1940)。后者讲述未受过教育的黑人青年比格•托马斯(Bigger Thomas)错误地杀死他的白人雇主的女儿,然后残忍地烧毁尸体,因为担心他的黑人女友会出卖他,又将女友杀死。虽然一些美国黑人批评赖特把一个黑人主人公描写成杀人犯,但是他的小说触及了种族不平等这一富有争议的主题,开启了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讨论。
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1903-1960)

佐拉•尼尔•赫斯顿出生在佛罗里达州的小镇伊顿维尔(Eatonville),被认为是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一朵奇葩。赫斯顿16岁时随一个巡回剧团到达纽约。她是一名极具天赋、善于牢牢抓住听众的讲故事高手,后来就学于巴纳德学院(Barnard College),师从人类学家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z),学会了从科学角度看待种族问题。赫斯顿听从博厄斯的建议,到她在佛罗里达的家乡收集民间传说。著名民俗学家艾伦•洛马克斯(Alan Lomax)称她的《骡子与男人》(Mules and Men,1935)是“民间故事领域最吸引人、最地道和写得最巧妙的书”。
赫斯顿也曾在海地生活过,在那里学习巫术和收集加勒比地区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收录于《告诉我的马》(Tell My Horse,1938)。她对英语口语的天然驾驭能力使她成为马克•吐温开启的伟大传统的继承人之一。她的文字色彩缤纷,作品中充满美国黑人口头文学中的喜剧或悲剧故事。
赫斯顿是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小说家。她最重要的作品《他们眼望上苍》(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1937)以动人、清新的笔调描绘一个美丽的黑白混血女人经历三次婚姻走向成熟和重新找到幸福的过程。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黑人在南部乡村劳作耕耘的生活。作为妇女运动的先驱,赫斯顿以其自传《路上的尘迹》(Dust Tracks on a Road,1942)等作品启迪影响了艾丽斯•沃克(Alice Walker)和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等当代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