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弗吉尼亚,哪怕是外国人,只要学过世界历史,恐怕不会没听说过。美国是由英国人到北美殖民之后独立建国起家的,1607年英国人在这片土地上成功建立的第一个定居点,就位于今天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敦(Jamestown)。后来殖民地人民闹独立,弗吉尼亚厥功至伟。早在1765年,弗吉尼亚就率先反对英国议会在殖民地征收印花税,它的市民会议(House of Burgesses)通过决议,宣称没有当地人民的代表参与制定的征税法律都是无效的。
当时弗吉尼亚是十三个殖民地当中人口最多的一个。在独立战争期间,弗吉尼亚人里面涌现了许多开国元勋,包括独立军的统帅与建国后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独立宣言的起草者、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制宪会议最年轻的代表之一、第四任总统麦迪逊,还有坚持将权利法案的条款写入宪法、被称为美国权利法案之父的乔治•梅森等。
美国第一届国会决定,由弗吉尼亚与马里兰在波托马克河的两岸各划出一块土地建立国都,进一步增强了弗吉尼亚在联邦里的地位,结果在麦迪逊之后,又是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门罗当选总统,以致美国的前第五任总统当中,有四位出生于弗吉尼亚。
不仅如此,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当政的第二十八任总统威尔逊为止,出生于弗吉尼亚的美国总统有八位之多,还有三位是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第九任),约翰•泰勒(John Tyler,第十任),和扎卡里•泰勒(Zachary Taylor,第十二任),在美国50个州里面是诞生总统最多的,因此弗吉尼亚获得了“总统之母”(Mother of Presidents)称号的荣誉。
其实除了这个“之母”外,弗吉尼亚还被称为“国家之母”(Mother of States),原因即是开头提到的,这里是当年英国人在北美大陆成功建立第一个定居点的地方。不仅美国人自己,来这里旅游的外国人常常也会把詹姆斯敦和毗邻的威廉斯堡(Williamsburg)列入游览日程,就是为了到那里领略一下早期殖民地的风土人情。
那个年代,殖民地居民有相当多是第一代移民,他们与宗主国仍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642年英国王室与议会发生冲突,爆发内战。1649年英王查理一世与议会派再次交战,被克伦威尔率领的军队击败,查理一世被法庭判处死刑,当众斩首。当时英国海外殖民地当中有6个仍然效忠于斯图加特王朝,承认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其中的弗吉尼亚总督伯克利甚至向查理二世发出邀请,建议他来弗吉尼亚避难。
后来伯克利被英国残余议会免去总督职务,克伦威尔解散残余议会后自己担任护国公,死于1658年。克伦威尔死后不久,弗吉尼亚市民会议就重新任命伯克利担任总督。1660年查理二世复位,英国开始走向君主立宪。因为弗吉尼亚对君权的诚意,查理二世将它称之为“老自治领之州”(Old Dominion State)。
是不是查理二世首先这样称呼弗吉尼亚,并没有官方直接的证据。间接证据则要归结到历史学家贝弗利(Robert Beverley)1705年出版的“弗吉尼亚历史和现状”一书。书中贝弗利写道,那时候君主巡行辖区,王冠上会系上一条该地奉献的丝带。当查理二世在1663年接受弗吉尼亚总督伯克利勋爵献上的丝带时,他将弗吉尼亚称为“我们的老殖民地”(our auntient Collonie of Virginia),也是“我们自己的自治领”(our own Dominions)之一。这里的自治领,是英国由自治的英格兰、威尔士、法兰西、苏格兰以及爱尔兰等分分合合的早期历史时期的概念,有别于后来大英帝国为数众多的自治领。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现代弗吉尼亚人还会在他们州的官网上将它列为昵称之首,也是该州最广为人知的昵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