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纪事》承担法令法规透明化重任

历任联邦纪事办公室主任相聚庆贺《联邦纪事》出版70周年(照片:国家档案馆)

美国有一份很重要但又很少引起人们关注的出版物,称为《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这是联邦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所办的出版物,除节假日外,天天出版。在《联邦纪事》上刊登的,既非新闻,也非文章,而是联邦法律、行政法规、总统公告以及与联邦政府各个部门有关的项目、活动的说明、公众听证会通知等。

说起美国的民主与法律,许多人都会想到选举、联邦与地方的分权以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等制度,这些当然都是美国民主法治的基本架构,但如何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将庞大的国家机器有条不紊地运作起来、将国会通过的法案落实到日常生活中、成为各个国家权力部门可以执行的具体行动步骤,就成为十分复杂的工作。而这个工作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分担,由他们制定出各种法令法规来执行。这其中,行政部门承担着最重要也最繁重的角色。

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除了总统办公机构外,现有15个联邦部以及各种独立机构、委员会等。这15个联邦部是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卫生及公众服务部、国土安全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司法部、劳工部、国务院、国内资源部、财政部、运输部、退伍军人事务部。每天各个联邦部门要发布许多法规法令以及准备制定的法令法规,这些法规法令牵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某一个平民百姓来说,要全部了解这些法令法规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但其中的某些法令法规却很可能与这个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便于人们在成千上万的法令法规中了解、查找自己想要了解的那一部分,同时也是为了使法令法规的制定透明化、让民众可以有机会对正在制定中的法令法规提出自己的看法,必须有一个类似于“安民告示”的公告牌,《联邦纪事》便承担起了这一重任。按规定,除非保密需要,所有新公布的法令法规、准备制订的法令法规、正在修改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公众听证会通知等,都必须在《联邦纪事》公布,以便民众了解,参与。

《联邦纪事》网络版

国会于1935年通过“联邦纪事法案” ,授权国家档案馆负责出版《联邦纪事》。对于《联邦纪事》的创立,有人归之于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当年布兰代斯大法官在审理一场牵涉到石油公司的案子时,曾要求司法部提供相关法规副本,但司法部却找不到该法规,布兰代斯大法官对行政部门没有建立一个集中的法令法规保存体系深为不满,于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严厉批评政府,由此引起舆论重视,最终促使国会通过法案,《联邦纪事》因此诞生。

为了管理《联邦纪事》的出版发行等事务,在国家档案馆内成立了联邦纪事办公室(Office of Federal Register),联邦部门的法令法规以及总统文件,必须向联邦纪事办公室报备,然后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1936年《联邦纪事》初次出版时,其创刊号只有16页,1936年一年的《联邦纪事》也不过数千页,每年订阅费10美元。但随着联邦政府部门的增加以及法令法规、政府文件的大量颁布,到2010年时,一年的《联邦纪事》厚达81405页。每年的订费为929美元。不过,从1994年开始,《联邦纪事》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该网站,可以免费阅览当天出版的《联邦纪事》。

以2012年5月21日为例,从《联邦纪事》的网站上看到,当天共发表了17项拟议中的法规、30项新法规、一项总统文件、3项重要文件以及100项通知,共331页。通过查找,可以知道30项新公布的法规分别由能源部、联邦航空管理局、国际贸易管理署、财政部、海岸警卫队、环境保护署、国家大气及海洋局、司法部制定。

由于《联邦纪事》上所有资讯都属于政府所有,因此也没有版权限制,任何人都可以 自由利用。《联邦纪事》的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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