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初期,美国妇女不但没有选举权,而且只有20%左右上班挣钱,结了婚的更少,已婚妇女只有5%出外工作。今天虽然差距仍然存在,但美国妇女已经占到劳动大军的几乎一半(47%),成为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生力军,而劳工部妇女事务局为增进劳动妇女的福祉起到了重要作用。
美国在1913年建立了劳工部。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许多男性当兵,需要解决劳动力来源,于是在1918年年中设立了产业妇女局(Women in Industry Service, WIS)。战后1920年5月,国会立法正式在劳工部下面建立妇女事务局(Women’s Bureau, WB),迄今已经超过一百年。
妇女事务局在美国政府当中具有特殊地位。在联邦政府制订公共政策和标准的过程中,它是唯一受权代表劳动妇女,为增加她们的就业机会、促进她们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的机构。一百年来,随着国家劳工政策的演进,妇女事务局针对工作妇女最关心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制定计划来解决这些问题。
早在产业妇女局的年代,就采用了实地调查的方法来了解战后调整时期对工作妇女的影响。第一次调查是应印第安纳州州长的要求进行的,以了解该州妇女就业情况。后来该局在其他31个州进行了类似的调查。调查结果为各州制订相关法律奠定基础。该局还在1918年首次发布《产业妇女就业标准》。经过多次重版,最后一次是在1965年。该标准由雇主和工人共同制定,后来纳入州和联邦一级的劳动法。

妇女事务局的第一任局长是玛丽·安德森(Mary Anderson),1920年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任命,一直任职到1944年,是少有的由总统任命长期任职的官员。上述产业妇女就业标准就是在她任职期间开始并持续推进的。当时美国的钢铁汽车机械等行业极少雇佣女工,妇女就业集中在糖果罐头等食品行业,纺纱织布制衣行业,以及办公室文员和私人家庭就业等领域。不像重工业有强大的产业工会,在这些行业维护工人权益的劳动就业标准就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妇女事务局早期的成绩,还包括1921年的八小时工作制,1938年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长工作时间,非裔美国妇女工作条件,以及公务员招聘不分男女向所有人开放等。
安德森之后,从二战期间与战争产业的妇女就业,到战后妇女在更广泛的行业,包括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科学教育法律甚至警察等领域扩大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待遇等,妇女事务局的工作深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不但推动了1963年的《同工同酬法》,还为1964年民权法案当中与妇女权益有关的各项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做出贡献。

保护劳动妇女的法律法规一步步健全起来,法律的执行和反歧视实践就成为妇女事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妇女事务局根据选民不断变化的需求,对现行法律加以审视和评估,在妇女培训、就业、职业保护等领域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为退役女军人、新移民妇女、失业妇女、流离失所的女性和老年妇女的就业需求和职业过度开展研究,以及就新世纪创新技术带来的妇女就业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以便在新形势下始终如一地捍卫劳动妇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