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美国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Title IX)生效50周年,这是一项旨在消除性别歧视的有突破意义的国家法规。
这项法律规定,“在美国,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性别被排除在接受联邦资助的任何教育项目或活动之外,不得被剥夺此类项目或活动提供的待遇,不得在这类项目或活动中受到歧视”。
历史四部曲

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的《第七条》(Title VII)禁止雇主基于种族、肤色、性别、祖籍国或宗教原因而实行歧视。
该法案《第六条》(Title VI)规定,联邦资助的项目,如教育和体育项目,不得实行基于种族和祖国籍原因的歧视,但是没有提及性别歧视。
将近十年后诞生的《第九条》弥补了这一点。
1972年,在国会女众议员竹本松(Patsy Mink)和伊迪丝·格林(Edith Green)及参议员伯奇·贝赫(Birch Bayh)的努力下,《第九条》被纳入《教育法修正案》(Education Amendments),经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签字成为法律。它确保任何接受联邦资金的机构不得在任何教育项目或体育活动中实行性别歧视。
在《第九条》生效的前一年,大学体育预算只有1%被用于女子体育项目,在中学里,男生运动员与女生运动员的人数之比为12.5比1。
据《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报道,自《第九条》50年前生效以来,女性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在高校增加了630%,在中学增加了1057%。与此同时,职业女子体育运动也蓬勃发展,在有些项目中,美国女队的世界比赛成绩优于美国男队——例如美国国家女子足球队(U.S. Women’s National Soccer Team)赢得了四次世界杯冠军和四枚奥林匹克金牌。
除了在体育和教育领域外,《第九条》还确保所有人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学科(STEM)、标准化考试场所、性骚扰案件以及一般招聘中不因任何性别认同而受到歧视。
竹本松在1997年庆祝《第九条》生效25周年时说,“妇女和女童均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对我们社会各方面实现平等至关重要”。
现状
2002年10月在竹本松去世后,国会投票决定将《第九条》命名为《竹本松教育机会均等法》(Patsy T. Mink Equal Opportunity in Education Act)。

为巩固《第九条》的效力,拜登总统在上任初期签署两项行政命令,其中第14021号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4021)的全称是“保障教育环境没有基于性别,包括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Guaranteeing an Educational Environment Free from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Sex, Including Sexual Orientation or Gender Identity)。
这项命令规定,所有学生都必须享有“没有性别歧视的教育环境,包括没有包含性暴力在内的性骚扰形式的歧视,也包括没有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