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求工商业避免涉及新疆强迫劳动的风险

Men tying down plastic sheeting next to farm equipment in a field. (© Mark Schiefelbein/AP Images)
美国政府要求各公司保证自身的供应链不支持新疆的强迫劳动。图为在政府为外国记者组织的参观活动期间拍摄的新疆工人工作场景。(© Mark Schiefelbein/AP Images)

美国增订新疆供应链工商咨询公告(Xinjiang Supply Chain Business Advisory) (PDF, 697KB),要求各企业避免新疆的强迫劳动或其他践踏人权的行为对供应链和投资构成的风险。

7月13日,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发表声明表示,“新疆供应链工商咨询公告增订通知强调指出,因有关实体参与该地区和中国各地的强迫劳动和其他践踏人权的行为,与新疆供应链和投资有联系的工商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增高。”

国务院与美国其他5个政府机构与7月13日发布增订的新疆供应链工商咨询公告,提醒工商业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新疆侵权行为有联系的供应链可面临法律、经济和名誉等方面的风险。产品来源于新疆的公司面临违反美国法律的高风险。

布林肯表示,在工商咨询公告发布之际,美国和国际伙伴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新疆的强迫劳动、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行为追究责任。

新的工商咨询公告是美国政府2020年7月1日原文的增订本

至少自2017年3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对新疆穆斯林占大多数的维吾尔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和宗教群体采取镇压行动。

新的咨询公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众多公司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犯罪活动,其中包括在拘押营监禁100多万人以及广泛的监控和农业、采矿、再生能源和纺织等行业国家支持的强迫劳动 。

美国政府要求工商业和投资者重新审核本身涉及新疆有关公司或产品的供应链和商业交易 , 要求各公司避免与中国使用强迫劳动的公司及为参与监控活动的公司提供技术或为镇压行动提供资金的实体发生往来。

工商咨询公告指出,工商业、研究人员、投资者和其他人员须注意与参与新疆侵犯人权活动或与之有联系的实体或个人往来在名誉、经济和法律方面面临的重大风险。

工商咨询公告还对监控技术的行业审慎调查提供指导方针,以及美国政府努力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人权活动的最新行动,其中包括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为侵犯人权活动负责的官员及强制执行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307款,禁止进口有理由相信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