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公设辩护人的职能是什么?

在美国,如果你受到犯罪指控但又请不起辩护律师,法庭会为你指定一名。请律师辩护是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所保障的一项权利。

法庭指定的律师被称为公设辩护人,他们代理那些请不起私人律师,而且若被定罪就有可能失去自由的人。

公设辩护人承担巨大案件量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司法统计局(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的数据,在2013年,每位公设辩护人的结案数量从50件到590件不等。

美国法律援助与辩护人协会(National Legal Aid & Defender Association)的罗莎莉·乔伊(Rosalie Joy)曾在亚特兰大(Atlanta)担任公设辩护人长达29年。她说:“我们像任何一位私人律师一样持有律师执照。我们只是恰恰选择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而且我们恰恰是在该领域从事法律工作。”

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Sixth Amendment)确立了面临联邦诉讼的刑事被告人请律师辩护的权利。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后来做出的几项里程碑式的裁决将这项权利扩及所有判处被告服刑的刑事诉讼案,不论是州一级的还是联邦一级的,也不论是重罪还是轻罪。

政府以不同的方式支付这项服务的费用。有些州采用由各州负担费用的统一公设辩护人系统。还有些州让各县或市来负担。乔伊说,佐治亚州(Georgia)两者兼用,并使用法院的罚款和收费来帮助支付有关费用。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公设辩护人的费用出自国会拨款。

在华盛顿为面临服刑的贫困儿童和成年人提供法律代理的机构“公设辩护人服务”(Public Defender Service)的总法律顾问劳拉·汉金斯(Laura Hankins)表示,公设辩护人一直都是重要的,因为根据她的切身经验,这些被告人往往受到“过度指控”(受到过多的指控或过于严重的指控)或虚假指控。

身为一名律师,汉金斯努力寻找有关被控罪行的证据。她说,她希望“知道所发生的真实真相——去洗脱指控或减轻指控”。

她对她的委托人说:“是的,我同你站在一起。让我们这样做吧。让我们去努力争取。”